工資類維權:
一、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1、未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2、違反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
3、克扣、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4、不按照規定支付勞動者加班加點工資的;
5、未按照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增加勞動者工資的;
6、其他侵害勞動者勞動報酬等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受理投訴條件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3、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并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三、不予受理情形
1、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其他組織與自然人之間、法人與自然人之間因承包、租賃、提供勞務等發生的勞務糾紛。
2、家庭保姆、家庭鐘點工與雇主的勞務糾紛。
3、離退休返聘人員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糾紛。
4、學歷教育的在校學生勤工儉學期間與用人單位的勞務糾紛。
5、投訴事項應當或者已經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程序申請仲裁,或者已經提起勞動爭議訴訟的。
6、投訴人不提供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以及合法權益受分割的事實等基本情況的。
7、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
社保類維權:
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二、受理投訴條件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2、投訴時年齡在法定退休年齡內,男60周歲,女50周歲;
3、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4、屬于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并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三、勞動維權途徑
1、來訪舉報投訴或者咨詢
可以向縣勞動監察進行直接舉報投訴和政策咨詢。
2、來電舉報
在我縣遇到勞動用工問題,可以撥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舉報咨詢電話(0515-86861950)。
農民工拖欠工資類維權:
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事關廣大農民工切實利益,用工單位是工資支付的責任主體,必須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
二、農民工下列權益受到侵害時可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舉報。
1、用工單位不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
2、用工單位未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及挪用和克扣農民工工資的;
3、用工單位違規向農民工收取押金、保證金的;
4、用工單位與農民工解除勞動合同未將工資支付完畢的;
5、用人單位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
三、農民工工資被拖欠后怎么辦?
憑相關證據材料可向屬地政府申請協調,或向行政主管部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維權。